广东三菱叉车驾驶规定
2024-10-24 10:16:49
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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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三菱叉车驾驶规定
1,凡使用叉车者,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,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,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,避免损坏车锁。
2,启动叉车时,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,再次启动应隔10~15秒以上,若连续三次,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。
冬天启动时,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。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,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,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。
3,叉车需依照“右上左下”方向行驶。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。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,不可麻痹大意。
4,叉车启动时,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、行人或障碍物;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,要亮指示灯,慢行并响喇叭;
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,无障碍物方能行驶。
5,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,确保安全。叉车载有物料,在下斜坡时,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。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,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。
6,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-300mm,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,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。
7,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,请减速慢行,并鸣喇叭;在潮湿、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,请减速;避免急转弯,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。
8,运输途中停车时,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。
9,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,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。
10,行车时,非业务需要,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,更不能用来运人,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。
11,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,以免产生火花。
12,叉车为各部门作业时,各部门要委派至少一名监护人员,协助叉车司机工作